(2017年5月11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立营、曹慧、瞿守印、吴彦沛、顾广义、吕厥中、姜涛、李新岩、曹磊、张伟、陈伟、韩梅、刘洋、李宏军、李静、王立强、李现光、武绍山、秦光启、张振明、刘忠东、胡一帆、高静、唐鸣亮、栾钧霞、李玉、颜峰、王齐亮、王国辉、黄宏伟、崔宝宁、吴松成、贾忠、王兴振、许海涛、魏吉锋、赵玉兰、吴魁、张极峰、李萍、何菊红、谢家晋、庄辛晓、陈勇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台春香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司郑巍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白龙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阴波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勇等4名同志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玉珍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