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谭延伟在市人大机关F1229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法制工作室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三件法规、废止《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唐淑英以及法制工作室的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法制工作室汇报了这次修改废止法规的背景、必要性、工作过程和修改废止的原则以及具体修改内容。谭延伟副主任和与会人员逐条研究修改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这次修改废止法规是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议案,法制工作室作为议案起草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发挥立法工作机构的专业优势,把每一个条款的修改内容和修改依据做实做细,为主任会议当好参谋助手,提供高质量的审议材料。第二,接下来法制工作室要集中精力,一方面对这次修改废止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国务院作出的修改决定等上位法依据,再作一次系统全面的梳理对照;另一方面,针对涉及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收费等关键条款,要再次与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达成共识,既要确保每一个条款的修改都符合上位法规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又要与我市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保证修改后的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第三,对于拟废止的法规,一定要做好废止说明,把废止的理由和依据阐述充分,并为法规废止后的后续调查研究和宣传引导工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