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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 年 03 月 02 日 阅览:0 次

  2018年2月27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机关第一专委会议室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延伟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唐淑英,委员印东、冯雷、袁淑玲、冯威、张宝成、姜海英、曹晓岩、解晓非、霍建平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赵之祥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修改,提出表决稿。
  会上,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汇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修改建议。听取汇报后,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经会议表决,形成了《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表决稿)》,建议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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