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机关专委会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延伟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唐淑英,委员冯雷、印东、张宝成、姜海英、曹晓岩、解晓非、霍建平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赵之祥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修改,提出表决稿。
会上,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赵之祥汇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修改建议。听取汇报后,法制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经会议表决,形成了《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表决稿)》,建议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