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立法咨询员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主持会议,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副秘书长王铁志、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立法咨询员以及法制工作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咨询员聘任会议,决定聘任于向阳、王宏、刘奎等23位专家作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聘任会议上首先宣读了立法咨询员名单,殷鲁谦主任向立法咨询员颁发了聘书,于向阳、王宏、李伟三位立法咨询员代表分别作了发言,最后殷鲁谦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殷鲁谦主任指出,建立立法咨询员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为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聘任了五届立法咨询员,历届立法咨询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为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30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44件,现行有效78件。这些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其中就凝聚了历届立法咨询专家的智慧、劳动和汗水。实践证明,坚持立法咨询员制度,对于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殷鲁谦主任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立法咨询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这是适应新时代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迫切要求。地方立法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地方性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提出了修改宪法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依宪治国理论作出了深刻阐述,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可以预见,依法治国的步伐将会更加坚实,依法治国方略也必将会取得更大成就。济南作为老的立法城市,如何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立法,提高立法效率,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更好地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是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一个新的重大的课题。面临新时代新任务,地方立法应当更多地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良法善治,这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更需要借助专家学者的智慧和经验,协助我们把法规制定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利益,更加符合现实需要,更加有利于实际操作。各位立法咨询员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希望大家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更好地发挥咨询专家的“智囊”和参谋作用,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更强大的智力支持。
第二,这是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仅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各位立法咨询员来自不同的领域、行业,都各有专长、各有专攻,对各自领域的重大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针对立法工作遇到的许多新矛盾新问题,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提出解决方案,更由于立场和利益相对超脱,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对待立法中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公正公平地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保证立法的公正性,提高立法的科学化程度。同时,各位立法咨询员通过参与立法活动,可以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充分体现立法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开门立法的要求,也是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方式。
第三,这是集中整合我市立法资源,进一步形成立法合力的重要举措。集中本行政区域优秀人才参与到立法活动中,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聪明才智和整体效能,优化立法资源,形成立法合力,促进立法水平的提高。这次聘任立法咨询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作了认真研究,我们选聘的23位立法咨询员,不仅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专家,还包括政治、经济、法治研究、城乡规划管理、环境资源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专家;不仅包括学界的知名教授、学者,还包括具有丰富立法、司法经验、长期从事法务实践工作的专家、律师,大家既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
殷鲁谦主任希望,各位立法咨询员要积极认真履行好立法咨询职责。要恪尽职守,积极参与,深入研究,多提意见,切实履行好立法咨询职责。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牢把握大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探索遵循立法规律。立法咨询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规范性、操作性原则。各位立法咨询员要主动发挥作用,及时提出立法的建议,同时,对于现行的地方法规存在哪些不足,要及时提出修改的意见,对于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法规,可以主动提出废止的建议。
殷鲁谦主任要求,要切实保障立法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为立法咨询工作提供便利。要加强同咨询专家的联系,做好日常咨询活动的组织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咨询专家的作用。要形成工作的合力,促进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