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上午,法制工作室在第二审议室召开《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谭延伟听取汇报,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唐淑英参加。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汇报了法规草案修改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内容。这次修改,突出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各个环节重点问题的调整规范,突出对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改革方向,定位了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明确了政府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及消纳场建设中的职责,设置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在监管方面对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设立、信息公开、信息共享以及日常巡查、诚信考核等机制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听取汇报并经逐条研究后,谭主任对法规修改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法规修改中涉及的个别条款在合理性、可操作性方面,提出要进一步研究论证,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以增强法规可执行性的要求。会议还对下一步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等相关工作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