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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 年 02 月 07 日 阅览:0 次

  2018年2月6日,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机关第一审议室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延伟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杰、唐淑英,委员印东、冯雷、袁淑玲、冯威、张宝成、赵升田、曹晓岩、解晓非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及法制工作室提出的修改建议,对《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工作室张瑞副主任汇报了法规草案修改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修改理由。在听取汇报后,法制委员会委员对法规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对法规修改内容予以肯定,同时,还针对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垃圾管理、长期消纳场建设的鼓励投资、运输环节中驾驶员的管理、法规配套规定的制定、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等内容,从管理对象权利义务的对等、法规的可操作性、条款顺序的逻辑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并对形成审议结果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经表决,原则通过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稿和审议结果报告建议稿,会后由法制工作室根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

  最后,谭延伟副主任对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工作作了总结。指出,一年来,法制委员会的工作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大局意识强。只要有时间,委员们都来参会。对统一审议的法规案,充分表达意见,为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规的制定积极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专业素养高。无论是法学专家还是其他方面的专家,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使法规的质量提高了一大步,立法工作几次得到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三是协作互动好。委员们在统一审议前积极参加法制工作室组织的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活动,法制工作室在统一审议前提前给各位委员发送会议材料,做好立法服务工作,法制委员会与法制工作室形成良好的互动,为立法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今后继续坚持下去,共同努力,为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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