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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18 年 04 月 18 日 阅览:0 次

    4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于晓明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副市长孙斌参加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小清河生态清淤工程现场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听取了情况汇报及专家的意见建议,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认为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特别是得益于《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科学制定和认真贯彻实施,春节期间全市禁燃成绩显著,有效护卫了泉城蓝天白云,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点赞”,打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济南样板”。检查组还反馈了我市在本次执法检查中的有关情况。
  于晓明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突出精准治理,加强督促检查,毫不松懈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工作。要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垃圾处置力度,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同时做好小清河截污工作,实施雨污分流,从源头上抓好治理工作。
  殷鲁谦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听取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调研视察,努力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孙斌代表市政府发言时表示,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按照执法检查反馈的意见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打好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俊文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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