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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禁放规定”实施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8 年 01 月 03 日 阅览:0 次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对我市贯彻实施“禁放规定”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吴德生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与社会各界代表一起参观了“禁放规定”的立法过程和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整治行动的宣传展板。在随后召开的贯彻实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准备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区政府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的相关汇报。
  许强指出,“禁放规定”的出台顺应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空气质量的意愿,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公共和人身财产安全、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的精神,为禁放目标任务的实现和禁放法规在我市的真正贯彻执行做出积极努力,切实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全面打赢泉城蓝天保卫战,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发展理念。
  吴德生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明晰职责任务,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准备不足的工作加快整改落实,并在接下来法规实施当中严格执法,加强动态监督检查,确保禁放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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