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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

发布时间:2018 年 04 月 26 日 阅览:0 次

    为了进一步做好《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20年)(草案)》(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草案”)审议工作,4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参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工作,此前曾专门召开《保护规划》草案编制情况说明会,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该草案。即将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要再次对《保护规划》草案进行审议。为了进一步做好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此次察看了融汇老商埠区保护工作、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以及济钢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进行了详细深入了解。
  济南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早在1989年就编制完成了首部《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年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保护规划》(草案)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充分采纳公众和部门意见,多次组织社会公众咨询和专家论证,并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多方意见。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原则,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在全市域范围构建了“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泉水文化景观及泉域,市域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等6个保护层次构架。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保护规划》草案依法认真审议,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为科学制定和实施《保护规划》作出积极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副市长王桂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覃俊文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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