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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8 年 06 月 22 日 阅览:0 次

    6月20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在济南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这次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走在前列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委聚焦当前任务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提升济南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及全市各级人大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知耻后勇、自我革命,清醒认识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把营商环境作为济南发展的生命线,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为省会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和强大的“硬支撑”。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照会议部署要求,认真查找工作差距,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发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积极督促作风转变、服务提升、环境优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法治保障;要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作用,认真听取企业、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对有关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方案和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的事项。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方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底召开,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投融资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人事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题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和秘书长覃俊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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