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率省人大常委会涉台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
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公安局、人社局、投资促进局、工商局、台办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部分台胞、台企负责人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座谈。
王随莲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理念和“要实施惠及两岸同胞的政策法律措施,扩大台湾基层民众受益面和获得感”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惠台31条政策,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加快推动鲁台经贸文化交流,为台胞台商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生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要处理好对台政策和涉台立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法规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涉台政策进行梳理,务实谨慎做好“政策入法”的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条例中做到保护与促进并重、权利与义务并重、服务与管理并重,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将惠台政策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力求务实管用;要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精雕细琢,提高质量,制定出台一部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涉台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主持座谈会。